常見問題

國際快遞托運條款
點擊:1745 發布時間:2018-07-23
常見的國際快遞托運條款
國際快遞件,渠道延誤不賠償,因目的地海關因素導致貨物扣關,關稅,沒收均不賠償。如貨物在我司倉庫丟失,公司將按照申報價值賠償,但最高不超過USD100 ,貨物中轉過程中發生丟失、損壞、賠償將以服務商的賠償金額為準,即最高賠償將不超過USD100。價值較高或易碎貨物,建議自行購買保險。如因包裝不當出現破損,公司將不承擔連帶責任,并不予賠償。
《托運條款》
1、托運人對托運貨物及標識合法性、單證合法性及完整性、包裝安全性負責,托運人不得托運違禁物品,對貨物價值與品名應如實申報并要符合海關、航空及實際承運人的相關規定。托運人因違反上述規定導致貨物受到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扣留、查封、拍賣或沒收的,其產生的責任與費用皆由托運人承擔,與本公司無關。
2、本公司按照托運人指定的承運商運送貨物,或者委托其他渠道服務商轉運貨物,并提供貨物的追蹤查詢服務。
3、本公司承擔貨損賠償的區間:本公司接收托運貨物后,交付給托運人指定的渠道服務商之前。
在上述區間內因本公司原因導致貨物發生毀損滅失,由本公司承擔賠償責任,國際快遞、專線類產品承運人的賠償額每票以USD100為限;郵政小包類產品承運人的賠償額以USD30為限;商業文件(不含私人信函)每票賠償標準為免收運費。具體標準參照各服務商賠償標準。
如貨物交付渠道服務商后因其原因導致貨物滅失的,按該服務商公布的賠償標準賠償,本公司在收到該承運商的賠償結果后按該標準理賠給托運人。無法確定貨物是否于上述區間內毀損滅失的,本公司概不承擔賠償責任。
4、托運人請求本公司賠償時,托運人為滅失貨物所有權人的,應提供其對該貨物享有所有權的憑證;托運人亦為滅失貨物承運人的,應提供已就該貨損向所有權人或其他承運人賠付的憑證,否則本公司有權拒絕托運人的賠償請求。
5、本公司對運輸延誤不承擔賠償責任;本公司對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不承擔賠償責任,包括但不限于空難、交通事故、火災、盜搶、戰爭、罷工、內亂以及當地政府的疏忽。
6、為使托運人得到較好之保障,本公司建議托運人購買保險以降低托運風險。
7、托運人應支付運雜費及運輸過程發生的倉租費、退回始發地運雜費及其他合理雜費;收貨人若拒絕支付運雜費或者關稅導致棄件,托運人應當支付運雜費或者關稅;承運商向承運人收取的其他運雜費,托運人應當承擔。托運人逾期支付,按應付費用總額的3‰/天支付違約金。
8、涉及本條款之爭議無法協商解決,向本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。
9、以上條款對托運人與本公司成立的所有運輸關系均有效,包括但不限于以雙方確認的《貨物交接清單》為依據的模式。
如:DHL國際快遞服務:
【范圍】服務覆蓋220個國家及地區
【價格】是中國DHL快遞官方公布價2-6折
【時效】全球派送2-7個工作日妥投
【查詢】在線查詢全程詳細包裹派送信息
【服務】當日收件處理,次日發往目的地,提供額外保險服務
【貨物跟蹤】http://www.cn.dhl.com/zh.html
DHL標準附加費及相關規定:
【1】.體積計算方式為:(長 x 寛 x 高)cm /5000(重量已計費多的為準).自2017年1月1號開始,偏遠附加費:按RMB4.2/KG*燃油計算,最低收費 RMB210/票*燃油;(如地址屬偏遠,可根據郵編向DHL查證)任何時間內通知有效, 木箱帶合頁包裝加收RMB50/票開箱費,不接不易開箱查驗的貨物。
【2】.關稅預付手續費:按RMB200.0/票計算(當地有可能產生目的地關稅、附加費、較復雜的海關清關費等,如更改為預付或選擇了關稅預付則會向寄件人收取,正常情況下我們不接受發件人支付關稅!如果收件人拒付關稅,發件人需無條件支付關稅!
【3】.更改地址附加費:每票RMB100.00元:“更正地址附加費”適用于因以下因素未能派遞的任何貨件,貨件只會在最終能成功派送才會收取此費用:
a、于收件時給予錯誤或不完整的收件人地址數據,如收件人地郵區, 城市, 國家, 地址內容等
b、收件人已遷離運件標貼或運貨單上所注地址,如收件人已搬遷, 或派件時酒店的客人已退房
c,收件人已離開運件標貼或運貨單上所注公司,而該公司亦拒絕簽收,發件人在交貨時請提供準確完整的收件人資料信息,以避免貨件到達目的地后產生額外費用甚至影響清關派送,如因收件人信息不完整導致的一切責任及費用概由發件人承擔。
【4】.超重附加費:自2017年1月1號開始,貨物單件單邊長度超出120CM或單件計費重量超過70KG,需加收RMB400元/票*燃油計算! 新增“特別處理貨件附加費”:每票RMB800.00元,需另外加收燃油附加費,特別處理貨件附加費”將針對以下情況收取:
a、除發件人指示外,凡貨件及其包裝上有標志/文字等提示,給予明確指引貨件不能疊放運輸 - 「請勿疊放」(Do not stack / No Stack ) ;
b、不合適的包裝,易碎,沒有任何包裝(裸包),形狀或貨板上的運件阻礙第二個貨板或其他非貨板運件安全疊放者。



